阿布扎比的房地产开发结构

第二条

第 1 章 新闻部的权限和权力

  1. 该局有权组织和发展酋长国的 房地产行业,监督和控制与该行业有关的所有事务,并在这方面协调各市政当局之间的关系,尤其应承担以下职能:
    • 发放经纪人执照。 经纪人 1 名雇员。 拍卖商 业主工会主任、评估员和测量员。
    • 监督和审计项目代管账户的管理。
    • 颁发开发商执照,并在房地产开发登记簿上登记。
    • 审查相关计划和文件,并在房地产开发登记簿上登记。
    • 认可经该部批准的账户受托人操作项目代管账户。
    • 监督业主1 联盟遵守本法及其执行条例规定的义务。 包括审计业主工会的账目。
  • 管理和监督房地产开发登记簿、房地产初始登记簿和房地产登记簿。
  • 监督本法条款以及为执行本法而发布的执行条例和决议的适用和执行情况。
    • 加强持证人和任何在该部门注册的人员的专业发展,并根据本法规定提供相关建议。
    • 监督相关实体是否遵守本法及其执行条例中有关房地产行业推广和广告以及房地产项目营销的规定。
    • 发布有关酋长国房地产行业的统计报告、指标和专门研究报告,包括编写为此类研究服务的公报和声明。
    • 筹备和制定有助于激活本国国民在房地产行业的作用并鼓励他们在该行业工作的方案。
    • 实施有关酋长国房地产行业相关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和指导计划。
    • 检查客户投诉并努力解决。
    • 努力提供机制,解决与酋长国房地产部门有关的争端。
    • 执行理事会赋予该部的任何其他权限或任务。
  1. 该部可求助于任何法人在其监督下开展工作,以行使根据本法规定确定的任何权限和权力。 它也可以将其部分或全部权限和权力赋予市政当局。

第三条
第 2 章 – 教育部门的行政结构

该部应根据本法的规定,建立适当的行政结构,以承担其权限和权力,并行使其职能,以备行政委员会批准。

第四条
第 3 章 – 房地产开发登记册

  1. 该部应编制房地产开发登记簿,以保存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任何声明或文件的所有信息,包括: 1:
    • 与许可证有关的声明或文件。
    • 与账户受托人和项目代管账户协议有关的报表或文件。
    • 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许可有关的声明或文件。
    •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体或附属开发图纸的详细资料,包括向该署存放的初步建筑群平面图和楼面平面图。
    • 该部认为有必要在房地产开发登记册中登记的任何其他声明或文件。
  2. 该部可使用相关实体保存的文件来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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